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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宜做人流

合肥中山医院妇科10-06-29电话:0551-64251111QQ:800040120 咨询在线咨询

  女性发现自己怀孕而又不想生育时,在10周内可以通过人流终止妊娠。哪些情况不宜做人流呢?合肥中山医院妇科医师介绍,有以下情况的女性是不易做人流的。

  不宜做人流的情况:

  1. 各种急性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高血压、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
 
  2. 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

  3. 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者。

  4. 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中山医院妇科医师提醒您,不当人流会对女性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甚至引起不孕。意外怀孕后要及时到正规医院检查是否适宜做人流,然后由专业医生知道,选择的微管可视无痛人流。避免流产不当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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