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眩晕症患者不能吃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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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已经生活压力的加大,越来越多的人患有眩晕症,很多朋友想知道患有眩晕症哪些视频不能吃?下面听听合肥中山医院医师的介绍,从中了解眩晕症不能吃的食品是什么。

  眩晕症不能吃的食品:

  蜂蜜:
性平,味甘,虽有补中益气的作用,但有黏腻壅滞之弊。因此,体虚眩晕者食之颇宜,但痰浊中阻眩晕之人则忌食之。

  大枣:性温、味甘,能补气益血,气血不足眩晕者相宜。但大枣滋腻助痰。《医学入门》中认为“多食动风”。对痰浊中阻眩晕者,食之则加重痰湿,故当忌之。

  辣椒:《食物宜忌》说它“辛苦,大热”,故易耗阴助热上火。《药性考》中指出:“辣椒,多食眩旋,动火故也。”这说明对肝阳上亢,肝火过旺,包括高血压病的眩晕者,应忌食之。

  荔枝: 性温,味甘酸。《玉楸药解》认为:“荔枝,甘温滋润。”《本草纲目》中曾说:“火病人尤忌之。”古人还认为:食荔枝肉过多会醉人,有头昏、恶心、乏力感,这是由于吃得太多,在体内引起糖代谢紊乱。因此,对肝火眩晕和痰浊眩晕之人,法当忌食。

  芥菜: 虽有豁痰利气作用,但易生热助火。《本草衍义》中说:“多食动风。”《本草纲目》亦云:“久食则积温成热,辛散太甚,耗人真元,肝木受病,昏人眼目。”因此,肝火内炽,肝阳上亢眩晕者忌食。

  此外,体虚眩晕者还应忌食葱、姜、辣椒、胡椒、桂皮、萝卜、茶叶、白酒等辛辣香燥、破气耗气之物;痰湿型眩晕者还应忌食桂圆、肥肉、黄芪、鹅肉等滋腻助湿生痰之品;肝阳型眩晕者还应忌食狗肉、公鸡、辣椒、肉桂、人参、川芎、紫河车等甘温辛辣助热上火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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