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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溃疡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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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消化性溃疡治愈停药后复发率甚高,并发症发生率较高,而且自然病程可长达8~10年,药物维持治疗是一个重要的措施。有三种下列方案供选择。

    (1)正常维持治疗:适用于反复复发,症状持久不缓解,合并存在多种危险因素或伴有并发症者。对于老年人、预期溃疡复发可产生严重后果者,可终身维持治疗。

    (2)间歇全剂量治疗:在病人出现严重症状复发或内镜证明溃疡复发时,可给予一疗程全剂量治疗,据报道约有2/3以上病人可取得满意效果。这种方法简便易行,易为多数病人所接受。

    (3)按需治疗:本法系在症状复发时给予短程治疗,症状消失后即停药。对有症状者,应用短程药物治疗,目的在于控制症状,而让溃疡自发愈合。事实上,有相当多的消化性溃疡病人在症状消失后即自动停药。按需治疗时,虽然溃疡愈合较慢,但总的疗效与全程治疗并无明显差异。下列病例不适用于本法:60岁以上,有溃疡出血或穿孔史,每年复发2次以上,以及合并其他严重疾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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