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山医院产科09-01-02电话:0551-64251111QQ:800040120 咨询在线咨询
孕妇一般在妊娠6周左右常有食欲不振、轻度呕吐、头晕、体倦等不适感觉,称为早孕反应。尽管这些症状清晨空腹时较重,但对生活工作影响不大,不需要特殊治疗,只要调节饮食,注意起居,在妊娠12周左右会自然消失。
但是,也有少数孕妇反应较重,为妊娠剧吐,呈持续性,不能进食、水。由于频繁剧吐,吐物除食物、粘液外,还可有胆汗和咖啡色白样物,孕妇明显消瘦、尿少,应及早到医院检查。如果出现血压降低,心率加快,伴有黄疸和体温上升,甚至出现脉细、嗜睡和昏迷等一系列危重症状时,即不宜强求保胎,应及时住院终止妊娠。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生体质不良的婴儿,甚至是畸形儿。
以上是关于“孕妇早孕反应太剧烈忌保胎”的相关信息,如果您有疑问请立即咨询
下一篇:胎停育孕妇本身会有反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