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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需要接受剖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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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情况需要接受剖腹产合肥中山医院产科指出剖腹分娩就是通过在腹壁开刀来做为生产的方式,这是因为当在等待自然分娩但又危及母体与胎儿的生命时,就需紧急把胎儿娩出体外,这时就必须进行剖腹分娩,那么哪些情况需要接受剖腹产呢,下面合肥中山医院产科来给大家介绍下。

  哪些情况需要接受剖腹产

  1、胎儿窘迫:这是由于胎儿缺乏氧气而陷于危险状态,也有可能胎死腹中,倘若心跳少于120/min情况就更危急。

  2、胎儿过大:胎儿体积过大无法经由骨盆腔生产。

  例如:糖尿病母亲就会有胎儿过大的障碍。

  3、骨盆过小:有些身材过于矮小的母亲因骨盆过小没有足够空间让胎儿经由骨盆腔生产。

  4、不正确的胎位:正确的生产应是胎儿头顶先露出来。而不正确的胎位如臂先露产式、面先露产式、枕横位等。

  5、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患有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综合症的母亲,胎儿将无法从胎盘获得足够的营养与氧气,也不能承受生产过程所带来的压力。

  6、自然生产过程无法继续进展:因母亲子宫收缩程度薄弱,子宫颈扩张不足,胎儿无法产出。

  7、胎儿未成熟:未成熟的胎儿会较虚弱,通常胎儿小于36星期,以及小于5磅,可能不能承受自然分娩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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