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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需要剖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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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近年来,剖腹分娩的发生率日益增加。根据统计,大多数的妇产科医院有10-30%的生产方式是属于使用子宫下段剖腹产术来接生婴儿。这是因为当在等待自然分娩但又危及母体与胎儿的生命时,就需紧急把胎儿娩出体外,这时就必须进行剖腹分娩,那哪些情况需要剖腹产呢?

  哪些情况需要剖腹产

  1、胎儿窘迫:这是由于胎儿缺乏氧气而陷于危险状态,也有可能胎死腹中,倘若心跳少于120/min情况就更危急。

  2、胎儿过大:胎儿体积过大无法经由骨盆腔生产。例如:糖尿病母亲就会有胎儿过大的障碍。

  3、骨盆过小:有些身材过于矮小的母亲因骨盆过小没有足够空间让胎儿经由骨盆腔生产。

  4、不正确的胎位:正确的生产应是胎儿头顶先露出来。而不正确的胎位如臂先露产式、面先露产式、枕横位等。

  5、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患有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综合症的母亲,胎儿将无法从胎盘获得足够的营养与氧气,也不能承受生产过程所带来的压力。

  6、自然生产过程无法继续进展:因母亲子宫收缩程度薄弱,子宫颈扩张不足,胎儿无法产出。

  7、胎儿未成熟:未成熟的胎儿会较虚弱,通常胎儿小于36星期,以及小于5磅,可能不能承受自然分娩的压力。

  8、胎儿体积比实际月份小:不健全的胎盘导致胎儿营养及氧气供应量不足结果导致胎儿虚弱,体形比实际月份小。

  合肥产科温馨提醒:以上介绍的是哪些情况需要剖腹产,希望能够给需要帮助的朋友带来一定的帮助,如你还对哪些情况需要剖腹产仍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拨打合肥中山医院热线电话0551-64251111。另外,合肥中山医院产科还推出优惠活动,可通过电话,网络预约,活动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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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三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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