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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些情况要剖腹产呢?中山产科介绍,如果遇到胎儿窘迫、胎儿过大、骨盆过小、胎位不正等情况,应该采取剖腹产,下面详细介绍哪些些情况要剖腹产。
哪些些情况要剖腹产
1、胎儿窘迫:这是由于胎儿缺乏氧气而陷于危险状态,也有可能胎死腹中,倘若心跳少于120/min情况就更危急。
2、胎儿过大:胎儿体积过大无法经由骨盆腔生产。例如:糖尿病母亲就会有胎儿过大的障碍。
3、骨盆过小:有些身材过于矮小的母亲因骨盆过小没有足够空间让胎儿经由骨盆腔生产。
4、不正确的胎位:正确的生产应是胎儿头顶先露出来。而不正确的胎位如臂先露产式、面先露产式、枕横位等。
5、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患有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综合症的母亲,胎儿将无法从胎盘获得足够的营养与氧气,也不能承受生产过程所带来的压力。
6、自然生产过程无法继续进展:因母亲子宫收缩程度薄弱,子宫颈扩张不足,胎儿无法产出。
7、胎儿未成熟:未成熟的胎儿会较虚弱,通常胎儿小于36星期,以及小于5磅,可能不能承受自然分娩的压力。
8、胎儿体积比实际月份小:不健全的胎盘导致胎儿营养及氧气供应量不足结果导致胎儿虚弱,体形比实际月份小。
9、前置胎盘又称低位胎盘若是胎盘附着在子宫部位过低会导致出血以及阻挡了胎儿出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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