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合肥中山产科>孕妇分娩>剖宫产>全文列表

剖宫产后再孕注意事项

合肥中山医院产科09-12-22电话:0551-64251111QQ:800040120 咨询在线咨询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剖宫产,“生”孩子的过程被缩短到了几分钟之内,已达到50%左右的剖宫产率,这与世界卫生组织所制定的控制在15%的剖宫产率差距甚大。

  剖腹产后再孕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剖腹产后再生育,需在两年后再孕。因为剖腹产后子宫壁的刀口在短期愈合不佳。过早的怀孕,由于胎儿的发育使子宫不断增大,子宫壁变薄,尤其是手术刀口处是结缔组织,缺乏弹力。

  2、注意胎动情况。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时)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剖腹产术后,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均将导致胎儿死亡。这时胎心音消失。胎儿死亡前的24~48小时,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3、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必须注意保护,不能受到挤压。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乘车、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家务劳动要适当,睡眠应仰卧或侧卧,性生活应有节制,避免腹部受到撞压。

  4、发生腹痛及早就医。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腹痛是主要表现。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宫内压力增大,虽无任何诱因,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宫已破裂,必须提高警惕。

  5、宜提前住院待产。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破裂的危险越大。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再次剖腹产时,应行输卵管结扎。剖腹产手术分娩,一人仅能做两次。为保证母亲的健康,在第二次剖腹产手术的同时,要做输卵管结扎,以达绝育目的。

  7、再次分娩应以剖腹产为宜。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第二次分娩有80%做剖腹产,这比阴道分娩安全。再次剖腹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过早,胎儿不易存活;过迟,易造成子宫破裂或死胎。只要胎儿发育成熟,便可进行手术,不必非等到临产才做手术。

  为了方便有需要的人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您可以进入合肥中山医院网站在线咨询平台。如果您有什么疑问也可以直接拨打免费热线:0551-64251111咨询。

以上是关于“剖宫产后再孕注意事项”的相关信息,如果您有疑问请立即咨询

合肥中山医院产科6大优势

  • 1、 30多年临床经验医师亲诊
  • 2、 生产收费合理更透明
  • 3、 先进产科手术孕期检查更放心
  • 4、 生产方式尊重产妇意见
  • 5、 产房环境优雅、方便如家
  • 6、 产科医师指导孕期保健方法